低能量雷射

 

雷射(LASER),最早是紅寶石雷射,它是一種電磁能。

雷射若是依造能量來區分,可分為高能量雷射(又稱為熱雷射 HOT LASER)、低能量雷射(又稱為冷雷射 COLD LASER)兩種。而醫療用雷射,大多屬於低能量雷射。

(皮膚科用雷射)

在皮膚科的領域,臨床使用的雷射種類有:紅寶石雷射、鉺雅克雷射、二氧化碳雷射、染料雷射、釹雅克雷射及紫翠玉雷射。一般可分類固體雷射、液體雷射、氣體雷射及半導體雷射。

(物理治療用雷射)

在物理治療領域,所使用的雷射有:氦氖雷射、鎵砷雷射、紅外線雷射及半導體雷射。

 

低能量雷射引發的生理反應為:

  1. 誘發膠原纖維的合成,促進組織的癒合。
  2. 可加速吞噬細胞的作用。
  3. 可減輕發炎疼痛的症狀。
  4. 加速纖維母細胞的增生及加速肉芽組織的形成。
  5. 促進上皮組織的再生以及神經、骨頭的生長。
  6. 促進血管擴張。

 

因此,物理治療臨床上,低能量雷射可治療:

  1. 促進組織的癒合,例如:褥瘡、燒傷、術後傷口組織癒合不良或潰瘍等。
  2. 促進骨折的骨頭癒合。
  3. 軟組織扭傷、挫傷、拉傷或是急性運動傷害、慢性疼痛、關節炎有止痛的效用。
  4. 神經受損後的癒合。
  5. 減緩皮膚的症狀,如:濕疹、牛皮癬、單純性皰疹。
  6. 減輕外傷所造成的血腫。

 

禁忌部位為:

  1. 懷孕婦女的子宮。
  2. 眼睛或視網膜。
  3. 有惡性腫瘤的患者。
  4. 出血部位。
  5. 靜脈栓塞的患者。
  6. 囟門未閉合的的嬰兒頭部。

 

低能量雷射,雖然危險性不高,但絕對不可直接照射眼睛,避免失明。

治療上如有任何疑問,請告知醫師或物理治療師,不可冒然拔起或直視治療頭。